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1]98号)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2]3号)精神,为做好广东省200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我省学位办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递送“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另行安排其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的考试。
(二)进行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共24个: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24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需取得《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02年6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14:30至17:3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建筑学综合测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6月8日9:00至17:00。
三、考试报名工作
(一)广东考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广东省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1999年3月底前获得学位),且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包括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认定。
(三)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在广东省参加考试,需向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广东省学位办公室批准,方可报名考试。参加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考试。
(四)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将不提供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考生负责。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在我省参加200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02年3月29日至4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办公(星期六、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地点: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三楼(广州市五山);深圳大学研究生楼(深圳市南山区)
(六)报名方式
2002年考试报名采用考生现场报名、机读卡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和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的方法。报名前,先由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资格审查表到上述任何一个报名点报名。报名程序为:
1.考生报名前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学校自行翻印)一式2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2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对其获学士学位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审查人在考生《资格审查表》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并签名。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1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1份供考生报名使用。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报名点报名,填涂“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卡”,并当场拍照。同时,填写准考证回邮信封,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等有关条例和要求并认真阅读。
4.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用考生填写的回邮信封邮寄给考生,如考生在5月底前仍未收到,请于6月3日到报名点办理补领手续,逾期不领者视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发放
考生的考试成绩将转给各学位授予单位,由学位授予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在电话中查询。合格证书省内考生到学位授予单位领取,省外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厅粤价[2000]211号文规定,外语水平考试每人100元,学科综合考试每人100元。
报名查询电话:16881030,16890030
广东省学位办公室
二OO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