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学位办获悉,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将于8月上旬公布。届时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将下达至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考生还可以免费到网上(
www.cdgdc.edu.cn)查询个人成绩。
据介绍,从2006年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将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 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在此之前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依然有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是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而设立的国家水平考试。该项考试包括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有哲学、经济学、法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临床医学等27个学科。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考生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同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据悉,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仍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