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答辩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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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后须知

1、学位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须根据专家提的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同时向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提交一份关于论文修改的说明,包括专家提出的问题,如何进行针对性修改,修改的页码、段行等进行明确答复。论文修改期限为答辩后十天(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2、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山东体育学院学位申请书》及《山东体育学院学位信息登记表》各一份,并填写相应签字后交学位办等待审核。
  3、论文答辩十天后,进行学位论文终稿打印版(需要导师和研究生在“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处签字)一式十份,并提交论文修改说明一份进行审核。格式和内容均符合《山东体育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论文,方可提交,并授予学位申请人学位证书。
  4、待山东体育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位授予后,方可授予学位。具体时间请关注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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