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农业(林业、渔业)相关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管理、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农业推广、涉农企业等部门中与农业信息化相关的各种岗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2.培养要求:
(1)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农业信息化领域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农业信息化领域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的能力,能独立担负农业信息化领域的相关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各学科综合、较宽口径的培养方式。
2.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制,由具有实践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
3.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三、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0学分。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
1. 公共课(11学分):
(1)自然辩证法2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3)技术推广理论与方法2学分
(4)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2学分
(5)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2学分
注:外语课3学分含基础外语2学分、专业外语1 学分。
2.领域主干课(10学分):
农业信息化领域的主干课程由两部分组成。农业信息化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修完第一部分全部课程。第二部分主干课程分成A、B两个模块,农业信息化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选择A、B两个模块之中的任意一个,修完该模块的全部课程。
领域主干课第一部分课程:
(1)农业信息化导论2学分
(2)农业信息化进展2学分
领域主干课第二部分A模块课程:
(1)农业信息获取2学分
(2)农业信息处理与分析2学分
(3)农业信息管理与利用2学分
领域主干课第二部分B模块课程:
(1)农业系统工程2学分
(2)农业应用系统开发2学分
(3)农业信息化技术2学分
3. 选修课程(在下列课程中至少选修9学分以上)
(1)专题报告(新农村建设、生物技术与现代农业、信息技术与农业发展、中华农业文明与农村发展等)1 学分
(2)发展经济学1.5学分
(3)社会学或管理学概论或法律基础1.5学分
(4)数据库应用技术2学分
(5)多媒体技术与应用2学分
(6)网络基础与局域网组建 2学分
(7)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2学分
(8)面向对象程序设计2学分
(9)软件工程2学分
4.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
(2)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四、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农业信息化领域的理论、技术、管理问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领域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
3.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信息化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同行专家,或至少有1名校内另一相近、相邻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