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坚持为国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点工程服务的办学方向,我院决定加速与企业合作,按工程领域培养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工程设计能力的工程技术与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人才。为确保培养质量,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现将培养方案修订如下。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4、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入学要求
1、招收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在职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
2、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考试采取两段制形式,第一阶段为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第二阶段的考试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考试。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分不少于32学分。
2、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程
1)自然辩证法 40学时 1.5学分
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15学时 0.5学分
3)基础外语 100学时 4学分
4)专业外语 30学时 1学分
(2)学位课
1) 数理统计 60学时 3学分
2) C语言 60学时 3学分
3) 现代控制理论 40学时 2学分
4) 机电液系统分析与设计 40学时 2学分
5) 软件工程学与软件开发技术 40学时 2学分
6) 计算机辅助设计方法与技术 40学时 2学分
(3)选修课程
1) 机械故障诊断理论 40学时 2学分
2) 流体传动与控制 40学时 2学分
3) 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40学时 2学分
4) 管理学 40学时 2学分
5) 现代工业工程 40学时 2学分
6)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11学时 1学分
3、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第3学期开始)
(2)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五、学位论文
1.指导教师遴选和指导原则。应尽早为工程硕士生确定指导教师,一般应有二名导师联合指导,校内导师一名,硕士生选送单位导师一名(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校内导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对研究生进行经常性的学术指导;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当面指导研究生的时间一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2.论文工作年限。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用于完成工程任务和论文工作的实际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工程硕士生的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的修改和答辩等环节必须按要求完成。
3.论文选题和选题报告。工程硕士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应尽早开始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密切结合研究生所在企业面临的技术改造、革新、引进等技术难题或科研攻关项目。可以是研究型,开发型,设计型或实验型等多种类型。选题时要安排工程硕士生阅读文献和写出选题报告。选题报告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其中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两部分。选题报告要在有关教研组的专家、导师和企业有关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上进行;并经与会者集体评议,写出评语,给出考核成绩;
4.论文质量和形式。论文工作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深度和先进性;表明作者具有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理论和方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进行技术攻关的能力。论文应有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或是具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并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或产品研制报告,也可以是研究论文。
5.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的评审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由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专家不是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有来自工矿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六、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