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同时考虑到学院在招生、培养和论文工作环节等方面的大量经费投入和人才培养的效益,对在校研究生出国特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出国的条件
1.接到国外(境外)入学通知书,并向学院提出自费留学的研究生。
2.经导师同意,节假日需要旅游、探亲的研究生。
3.经导师同意,需在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
4.导师与国外合作培养须派出的研究生。
5.学院选拔出国攻读学位的研究生。
6.学院选拔到国外进行校际交流但不攻读学位的研究生。
7.经人事处批准的本校在职研究生。
8.经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出国的定向、委培研究生。
二、研究生办理出国的手续与要求
1.因各种原因出国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部办理请假手续。
2.出国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半年以内(含半年)的研究生,须签定《研究生出国协议》。
3.出国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研究生,须办理休学手续。硕士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一年,出国时间计算在学习总年限内。
4.申请自费留学的研究生,需申请办理退学手续。退学申请批准后,到研究生部领取《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离校手续表》,办理离校手续。
5.出国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研究生,出国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
6.研究生出国到期未归,按退学处理,学院不再出具任何学历证明。
7.在办理出国手续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有损学院名誉者,一经查出,将按《西安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三、研究生办理复学程序
1.凡出国时间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研究生,回国后到研究生部办理销假手续。
2.凡属签定协议出国的研究生,回国后到研究生部办理复学手续。
3.凡属休学出国的研究生,回国后到研究生部办理复学手续。
四、附则
1.赴港、澳、台的研究生,参照本规定办理出境手续。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