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及其他实践环节且成绩优良,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经批准可提前报考博士生。
一、基本条件
1.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全部课程的学分,学位课总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且学习期间没有补考的科目,外语考试达到申请学位外语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实践和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其它环节的学习及研究任务。
3.在读硕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理科至少2篇(其中一篇为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为准)、文科至少3篇(其中一篇为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为准),各学院、部可自行制定不低于此标准的论文要求。
4.完成学位论文初稿。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在每年的6月1日至7月8日、9月1日至11月30日提交提前考博的全套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应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报考博士生审批表》(加盖学院公章),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由研究生工作秘书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外语证书或成绩单、在读期间已发表的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初稿等相关材料。
3.导师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材料,负责提交给教研室开会研究,提出是否同意提前考博的初步意见报学院领导审阅。
4.经院长或分管领导审核研究后,签署是否同意提前考博的明确意见。
5.学院将所有材料提交研究生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6.属定向、委培或已签就业协议的硕士生,还须附上原协议单位同意其提前考博的书面证明(盖单位公章)。
7.完成上述程序,方可由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为其开具报考证明或学籍证明。
三、每名硕士生一年最多可以报考两所学校的博士研究生。
四、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