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仪器设备对外有偿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报考指南 >> 政策法规 >> 正文 药学系仪器设备对外有偿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考研试卷库
药学系仪器设备对外有偿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药学系的自我发展能力,特制定药学系仪器设备对外有偿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一、有偿服务范围
 
  药学系所属各科室的公共仪器设备,对校外和系外单位或个人的服务均实行有偿使用。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仪器设备的范围,由科室提出方案,报系领导审批确定。系批准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仪器设备见清单(附件一)。
 
  二、收费标准的确定
 
  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物价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物价部门未确定价格标准的,参照地方同类单位收费标准确定。对校内单位服务的收费标准可适当优惠,优惠额按照校外价格标准的10%掌握。
 
  三、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1、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仪器设备,由科室统一管理,安排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仪器设备进行对外服务。
 
  2、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使用专门的登记本登记,使用一次登记一次。
 
  3、坚持经常性的对仪器设备检查保养,确保仪器设备技术状况完好,运行正常。
 
  四、经费管理
 
  1、利用仪器设备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经费收入由系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归口管理。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立“小金库”和自行收支。
 
  2、由系统一在学校财务处设立“仪器设备对外有偿服务经费”户头,并分设各科室科目,建立明细账,按经费管理规定管理。
 
  3、经费收入按如下程序办理:
 
  ⑴由系成果转化办公室从财务处领取发票或收据,发给各科室使用;
 
  ⑵科室定期向系成果转化办公室上缴使用过的发票或收据,并上缴收费;
 
  ⑶由系成果转化办公室将收费统一上缴校财务处收费户头。
 
  4、经费支出按如下程序办理:
 
  由科室填写经费领报单,报系成果转化办公室审核,由系领导按权限审批,到校财务处专项户头科目中报销。
 
  五、对外有偿服务收益分配
 
  开展仪器设备对外有偿服务的收入按如下比例分配:
 
  1、对外有偿服务毛收入的8%作为系留用经费。开支范围:系基本建设,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
 
  2、对外有偿服务毛收入的10%作为科室留用经费。开支范围:科室基本建设,弥补科室正常经费的不足。
 
  3、对外有偿服务毛收入的5%作为科室人员劳务补贴。开支范围:科室领导管理补贴,科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劳务补贴。
 
  4、对外有偿服务毛收入的70%作为运行成本费,包括:设备维修费,耗材。
 
  耗材包括:动物费、试剂费、资料费以及其他耗材费用。
 
  六、经费结算
 
  仪器设备对外有偿服务经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经费结算由系成果转化办公室办理,报系领导审批。
 
  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此规定下发后,各科室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利用仪器设备开展对外服务或对外有偿服务,否则示为违纪行为。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