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之间就定向研究生的培养而签订的合同,其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合同的基本格式(范例)如下:
定向培养 研究生协议书(范例)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的规定。通过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收定向培养攻读 学位研究生单位 (简称甲方),接收定向培养单位 (简称乙方),经协商从 年 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 为 专业 研究方向研究生。
二、定向培养 研究生名额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名额,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录取标准录取,正式录取前,由乙方提出名单,经甲乙双方研究同意后乙方发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 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
四、定向培养生的户口、粮油关系、人事关系和党团关系均转至乙方,由乙方负责管理,培养期间定向生的住宿由乙方负责。
五、按教委规定“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被录取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该生的副食补贴、价格补贴均由甲方负责。
六、定向培养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由乙方做出决定,通知甲方。定向生中途退学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他原因被取消学籍,由乙方做出决定,由甲方接受处理。
七、定向生的教学按乙方 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凡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经答辩通过的,可授予学位。
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乙方不负责分配工作,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党、团关系,一律由乙方直接寄给甲方。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底有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