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报考指南 >> 政策法规 >> 正文 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毕业研究生的分配原则
按照规定,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毕业研究生的分配必须坚持学用一致、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 毕业研究生属在职干部的,一般分回入学前所在大军区级单位; 属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从地方考取的,留在培养单位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个别的也可以在全军范围内分配; 属定向招生的,全部分配到定向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