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非军队高等院校教师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从事国防教育教学的教师,只能报考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高等教育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在中等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三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统一组织。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建筑学、艺术学等,其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大于3小时的或非笔试答题方式的,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并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通知相关考生。
三、代码
(一)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