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考研初试和复试三大调整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报考指南 >> 政策法规 >> 正文 2007年考研初试和复试三大调整

考研试卷库
2007年考研初试和复试三大调整

 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我省现场确认于日前结束。记者从省高招办研招科了解到,今年我省研考报名总人数为21842人,比去年增加了1641人,增幅为8%。2007年共有819所包括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内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人数已超过170万人,预计报考总人数会超过历年。而对比往年,2007年研考在初试和复试阶段均有调整。

  调整1:三学科初试实行统一命题

  ———考试朝“两段制”发展,复试考核权逐步由招生单位掌握。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进行改革。其中,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

  三个学科门类中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他如体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可选用统一命题,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另行设置科目并自行命题。

  本次调整旨在推动研究生入学考试向“两段制”的方向发展。“两段制”是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科目改为全部由国家统一命题,而将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考核全部交由学校自主安排。改革后的研考初试将兼顾本科和研究生两个阶段人才培养的特点和需要,减少考生的投机心理,引导考生全面系统地准备专业课科目。同时不再侧重考查专业素质,而重在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考查。复试的考核权逐步由招生单位掌握。

  调整2:自定复试线试点范围将扩大

  ———将超过34所高校

  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其中34所高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仍实行差额复试办法。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推进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在目前34所试点高校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试点高校范围。有关人士表示,2007年研究生复试将更加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

  据了解,目前我国研究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国家线是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但近年来,由于专业冷热不均、地区差异等因素,国家分数线也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专业有所差异。比如根据东、中、西部等不同地区划定不同的分数线,对上线生源较少而国家急需的地、矿、水利类等专业划定较低的分数线等。

  据悉,2007年国家统一的复试分数线将在3月底4月初出台(自主划线学校的复试线将于3月中旬出台),4月上旬至5月上旬进行复试、体检和调剂录取,6月10日发录取通知书。

  调整3:17所高校研究生不分公费自费

  根据教育部的消息,2007年将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据了解,改革后入校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例如:从2007年始,就读北大的博士生将100%获得学业奖学金,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将达90%以上。武汉大学2007年入校的全日制硕、博新生不再存在公、自费区别,而是按初试、面试综合评价排名,分别确定硕士、博士研究生所获资助的类别、等级和标准。入校后每年通过年度成绩考核,重新确定下一年度获资助名单,未达到资助标准的学生,将自费承担所有学费,这将改变目前我国研究生培养中“一考定终身”的现状。

  □相关链接

  1.在我省的明年“考研大军”中,应届本科生为12436人,占56.9%;在职人员6836人,占31.3%;其他人员2570人,占11.8%。

  2.从报考类别来看,参加全国统考的有18053人,占82.6%;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1417人,占6.5%;在职人员参加单招280人,占1.3%;报考MBA共1165人,占5.3%;参加法律硕士联考有805人,占3.7%;报考农村教育硕士的有122人,占0.6%。

  3.2007年研招不分公费自费的17所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