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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报考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广大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7]6号)文件(相关文件可在网上搜索)的精神,2008年国家下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共4200人,其中硕士生3400人,博士生800人。
该项计划招生生源范围: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办、内地新疆高中办、民族学院、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填报、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 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计划的在职考生,必须先与定向单位、培养单位、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非在职考生必须先与生源所在省市教育厅(教委)、培养单位签署《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并填写《报考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然后,持有效《协议书》和《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未设民族处的到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份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经审批后,考生凭《登记表》到自己选择的报名考试点所在地省级招办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领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校验码,然后,按照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办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办理报名手续。
欲在渝报考各省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委)加盖印章的《报考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传真件均可)(重庆生源欲办理相关手续的请与重庆市市教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3862504;联系人:陈老师)到重庆市招办领取“校验码”,然后, 在网上就近选择报名点报名。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