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09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09年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点设置及报考点要求
广东省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立26个报考点,分列如下:
代码 报考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4401 广州市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 (020)83868062
4402 东莞市招生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三元路8号 (0769)23126083
4403 江门市招生办公室 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江门市教育局 (0750)3503936
4404 湛江市招生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十号 (0759)3339667
4405 茂名市招生办公室 茂名市官山东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 (0668)2277554
4406 肇庆市招生办公室 肇庆市西江北路肇庆教育大楼 (0758)2829602
4407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35街区丰泽庄 (0754)88863455
4408 梅州市招生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号 (0753)2180859
4409 中山市招生办公室 中山市悦来南梅基街27号之一 (0760)88876103
4410 韶关市招生办公室 韶关市西堤北路13号 (0751)8899968
4411 深圳市招生办公室 深圳人民北路书院街深圳中学西校区四号楼 (0755)82294046
(0755)82207325
4412 珠海市招生办公室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 (0756)2121116
4413 中山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020)84111686
4414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020)87113401
4415 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020)85213863
4416 广东工业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020)39322722
4417 广州美术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020)84019197
4418 暨南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020)85228526
4420 华南农业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020)85280066
4421 广州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020)39366238
4422 广州医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 (020)81340542
4423 星海音乐学院研招办 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020)39363999
4424 南方医科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020)61648482
442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020)36207044
4426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广州市机场路12号 (020)36585497
4427 深圳大学研招办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 (0755)26536235
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1.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该校的考生报名。
2.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报考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