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报考指南 >> 政策法规 >> 正文 推荐免试生的选拔程序
(1)推荐免试学校公布推荐免试的标准、名额和选拔程度。
(2)应届毕业生本人根据推免条件提出申请。
(3)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或工作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
(4)获得本校的推免资格的毕业生,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本校或外单位)提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申请。
(5)接收单位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书。复试合格者,发给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