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成绩:(点击此处打开)
二、注意事项:
1、缺考、违纪或作弊考生没有初试成绩。
2、如果考生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由考生本人到研招办填写《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点击此处打开),学院自行命题试卷成绩复查,必须经报考学院批准后,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来兰州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外地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试卷成绩由研究生处和学校监察处组织专人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只查主观题评阅中有无漏判、累计、登分错误,不查客观题和评卷宽严。
时间:2007年3月19--20日,逾期不再办理。
地点:兰州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18号、行政办公楼701室)
4、2007年兰州商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以教育部3月底或4月初左右公布的分数线为准,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与研招办联系。
5、请上线考生提前作好复试准备。复试要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其他复试科目详见兰州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兰州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