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说明
根据江苏省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者,可于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查成绩。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申请复查程序,公布如下: (一)复查内容 复查科目:初试的各考试科目(统考科目仅限主观部分)。 复查内容:由研究生处派专人进行成绩复查,主要为答题得分漏记、错记、漏判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纪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二)复查工作程序 1.复查申请时间:2月24~26日,于26日上午9点截止。 地点: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3号楼303房间) 2.提交材料: 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查成绩申请表》(附件下载)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外地考生可传真到0516—83403083申请办理。 每位考生最多只能申请复查2门考试成绩。我校将对考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如发现非正常理由提出申请复查的,我校将取消其复查申请。 3.申请复查的考生于2月28日下午2点,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复查结果。
硕士研究生考试复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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