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负责单位提出申请(即填写申请查卷登记表),由负责单位委派专人进行复查。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分环节,不重新阅卷。
复查时间为3月14-15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在查询地点填写申请查卷登记表。
具体地点和负责单位、复查科目如下:
负责单位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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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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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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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政治客观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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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如心楼一层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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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英语(含主观、客观),俄语、日语的客观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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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会议室(主楼A206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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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和历史学基础的客观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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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
(医学部逸夫教学楼6层62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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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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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大学医学部
查询科目:政治主观部分、各院部自行命制的业务课科目
查询地点:医学部逸夫教学楼6层626房间
2. 北京市统考科目阅卷点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