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考研查分 >> 正文 四川大学2008年研究生试初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门类
总分
单科
备注
01、哲学类
300
45[68]
02、经济学
330
52[78]
03、法学类(不含[0301]法学及法律硕士)
325
0301法学
340
55[83]
030180法律硕士
56[84]
04、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10
50[150]
0403、体育学
41[123]
05、文学类(不含艺术学)
350
58[87]
0504、艺术学
06、历史学
45[135]
07、理学
50[75]
08、工学(不含照顾专业)
47[72]
工学照顾专业(0801、0806、0815、0827、0828)
43[65]
09、农学类
10、医学类
318
52[156]
12、管理学(不含MBA)
53[80]
MBA专业[120280]
160
45[9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所报考学科总分下降5分,单科下降2分
单独考试
40[60]
注:1、[ ]内为单科总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最低分数要求。 2、校内各招生单位可在符合学校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分配的招生规模和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60,少数民族考生单科不低于30,汉族考生单科不低于40。 4、“援藏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00,单科不低于30。 5、“强军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00。 6、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毕业后原则上在四川省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