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报考2012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12年首都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历应符合所报考的考试方式规定的获得学历年限要求。
三、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凡选择首都医科大学(1125考点)的考生,请于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 时间 8:30AM-4:30PM到首都医科大学第二教学楼第二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五、现场确认信息的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首都医科大学(1125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确认首都医科大学报考点(1125考点)后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关于报考费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首都医科大学收取单独考试费138元/人。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