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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 立即报名
近日,四川省学位办发布了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报名通知,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文)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文)精神,为了做好2011年四川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四川省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考务工作由四川省学位办具体组织领导。
二、报名点和考点设置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为方便组织考试,我省已从2008年起,根据专业学位类别设置考点,原则上由各招生单位设报名点。2011年各专业学位报名点、考点安排如下:
(一)报名点安排
省内报考本单位的考生在本单位现场报名,报考省外高校的考生在该专业学位类别所在考点的高校现场报名。各报名点的设置情况见附件一。
(二)考点安排
全省设置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5个考点,各考点的设置情况见附件二。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学位中心[2011]23号文。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课程由招生学校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有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按学位中心通知办理。
四、报名及汇总
1、报名时间
按学位中心要求,2011年全国联考工作首次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14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7月15日—18日。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报名网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网上报名成功,打印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18日期间到相应现场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具体报名程序及要求见学位中心[2011]23号文附件3。
所有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考生现场签字确认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有关要求请各报名点加强宣传。
(3)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要求,参加此次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学位中心[2011]23号文附件4),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参加预报名的考生必须在10月10日至12日期间,到相应考点修改并确认身份证件信息。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采集其电子照片,严防替考发生。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或网报结束后,有关招生报名、考试的政策请直接咨询招生单位。
3、报名数据汇总与准考证书编制、下载
各报名点于7月21日前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数据库光盘(一份)、《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考情况统计表》(一份)交省学位办,以便省学位办及时合并汇总数据库,统一编排准考证号,打印考场座次表、座位贴签等供考点布置考场使用。
今年考生的准考证书不再由省学位办统一打印,10月15日起,教育部学位中心在学位网上统一开通全国联考准考证网络下载工作,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书参加考试。
2011年版报名软件和准考证编制打印软件均由学位中心提供,各报名点于2011年6月30日后可登陆考试管理系统下载(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ZS)。
五、其他事宜
(一)按照学位中心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文件,2011年全国联考每生每科收取报名费80元整。考生按照参加考试的科目数,在现场确认报名时由报名点统一收取。
(二)按照学位办[2011]28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和招生单位可于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由招生单位审查、存档。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各招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校2011年全国联考(含全部学位类别)工作,负责与学位中心、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联系以及专业基础课试卷的命题、传递等工作。
(四)我省全国联考工作仍实行总主考负责制和互派巡视员制度。请各考点指定一名总主考和一至两名巡视员,在上报有关考试信息时一同报省学位办。有关各科考试的监考指令等由国务院学位办和学位中心统一制订。
(五)有关全国联考考试报名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文件要求为准。在报名、考试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由省学位办和报名点(考点)及时协商解决。请各报名点(考点)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保证报名、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