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辛亥革命与建立民国
一、封建帝制的覆灭
(一)武装起义与保路风潮
同盟会领导的影响大的武装起义:1911.4广州起义“黄花岗”72烈士
保路运动:
1911.5政府宣布“铁路干线收归国有”,并与四国银行团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把铁路出卖给帝国主义,同时借此“劫夺”商股。
过程和结果:“文明争路”——“成都血案”——全川武装暴动(同盟会员参与)
(二)武昌首义与各地响应
1911年10月10日,新兵中的共进会和文学社成员,三天光复武汉三镇
一个月内,13个省(包括上海)、其他省的许多州县宣布起义,脱离清统治。
1912年2月12日,溥仪退位
软弱性和妥协性:一些地方,开始是由革命派发动新军或会党武装起义、宣布“独立”。当反动势力反扑时,不敢发动群众保卫已经得到的政权,以致政权落到了立宪派或旧官僚、旧军官的手里;一些省份,旧官僚和立宪派实际上改头换面地维持着旧政权;有些地方虽是革命党人掌权,但这些人很快蜕变为新军阀、新官僚。
二、中华民国的建立
(一)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宣告成立
1911年底,孙中山从海外回到上海。“独立”各省的代表在南京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定1912年为民国元年,并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这个政权中占有领导和主体的地位。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集中代表和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愿望和利益,在相当程度上也符合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例如:扫除种种封建弊端,保护人权;鼓励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提倡兴办工厂、矿山、银行、垦殖事业等;宣布禁止刑讯,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禁止买卖人口、废除奴脾,禁止种植和吸食鸦片等;宣布改革文化教育制度,否定忠君尊孔教育,废止小学读经,禁用清政府学部颁行的各种教科书等。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年3月,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
1.“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而“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2.增设国务总理,作为政府首脑。内阁辅佐临时大总统,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增设法院,行使司法权;参议院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参议院还有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的权利。
3.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享有人身、财产、集会、结社、出版、言论等自由,享有请愿、陈述、考试(专业课历年考研试卷)、选举与被选举等民主权利。
这样,《临时约法》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毛泽东:“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
南京临时政府的局限性:
1.企图用承认清政府与列强所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清政府所欠的一切外债,来换取列强承认中华民国。
2.南京临时政府也没有提出任何可以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政策和措施。
(三)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辛亥革命是一次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毛泽东:“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正规地说起来,是从孙中山先生开始的。”在近代历史上,辛亥革命是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振兴中华而奋起革命的一个里程碑,它使中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
1.沉重打击了中外反动势力,使中国反动统治者在政治上乱了阵脚。在这以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在中国再也不能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统治,从而为中国人民斗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2.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政府,使民主共和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
3.辛亥革命给人们带来一次思想上的解放。
4.辛亥革命促使社会经济、思想习惯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了新的积极变化。
5.推动了亚洲各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列宁:“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具有世界意义,因为它将给亚洲带来解放并将破坏欧洲资产阶级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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