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外法律制度史考博大纲
辽宁大学
1 《中外法律制度史》考博大纲 (供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用) 第一部分:考查目标 1. 掌握基本史实,了解中外法律史发展的主要过程、基本制度规定 和主要特征; 2. 掌握基本理论和相关研究信息,能够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来解 读、辨析史实与史料; 3. 论据确凿,论证严谨,逻辑合理,文字准确。 第二部分:考试形式与试题结构 1. 考试形式: 闭卷考试。 2. 内容分布: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约占 25%; 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约占 25%; 世界上古中世纪法律制度约占 25%; 世界近现代法律制度约占 25%。 3. 试题题型 分析和论述题,共计 4 道题,每题 25 分。 2 第三部分:考查范围 一、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1. 夏商周法律制度 2. 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3. 秦汉魏晋法律制度 4. 隋唐五代法律制度 5. 宋辽金法律制度 6. 明代法律制度 7. 清代法律制度 二、 中国近代史法律制度 1.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2. 北京政府法律制度 3.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4. 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政权的立法概况 5. 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法律内容及其特点 6. 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司法制度 三、 世界上古中世纪法律制度 1. 楔形文字法 2. 印度法 3. 古希腊法 4. 罗马法 5. 日耳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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