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加试法理学考研大纲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法律硕士(法学)同等学力加试] 考试科目名称:法理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法的一般原理 约 25 分 依法治国论 约 15 分 法的制定 约 25 分 法的实施和监督 约 35 分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4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简答题: 4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40 分 分析论述题:2 小题,每小题 20 分,共 40 分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法理学 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法理学原理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现代法治理念。 2、理解法的制定、法的实施和监督的体制、原则、任务、过程、原则和方 法。 3、能运用法理学基本理论和现代法治理念来分析和解决我国法治实践中的 现实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第 1 章 导论 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与分科;法学体系的划分;马克思 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原则区别;法学的研究方法以及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学习 意义。 第 2 章 法的概念 法律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和现象;法的要素;当代中国法的本 质;其他思想家、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第 3 章 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和法的精神;正义与利益的概念;中国历史上以及西方关于法与正 义、利益关系的学说。 第 4 章 权利、义务、权力 权利、义务、权力的概念;权利与义务的分类;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历史上权利与义务的观念。 第 5 章 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 作用的关系;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的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 第 6 章 法的历史发展 法的起源;法的质变与量变;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借鉴与吸收;法的移植与 法的继承性。 第 7 章 西方国家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基本特征;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概念、形成和比 较;资本主义渊源和分类;资本主义法制。 第二编 依法治国,建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 8 章 依法治国总论 法治、德治(人治)和法制的概念;“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依法治 国的优越性、局限性和前景。 第 9 章 法与经济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关系;法在建立和完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第 10 章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 法治与政治、政治体制改革;法治与党的领导、当代中国法与共产党政策的 关系;法治与国家;法治与民主;法治与人权 第 11 章 法律与文化 法律意识的概念;法律文化的概念;法与法律意识、法与法律文化的关系; 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当代中国法与道德关系的理论与实践;法与宗教宗教的关 系。 第 12 章 依法治国与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对法的作用;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第三编 法的制定 第 13 章 法的制定 法的制定(即立法)的概念;立法的要素;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立法体制; 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 第 14 章 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 法的渊源概念;法的分类的概念;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与分类;以及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第 15 章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的概念;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和原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 第四编 法的实施与监督 第 16 章 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的概念;法的执行、法的适用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效力的概念;法 的溯及力;法律实效;当代中国法的适用要求和原则。 第 17 章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权利能力、行为 能力和责任能力;我国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法 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及种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 第 18 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守法和违法的概念;违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种类; 法律制裁的概念与分类;当代中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第 19 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法律解释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法律解释的方法;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法律推理的含义、作用及三种形式。 第 20 章 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的概念;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体系;中国法律监督的完善。 三、主要参考书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年第 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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