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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州大学环境法学基本理论考研大纲
福 州 大 学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一、考试科目名称: 环境法学基本理论二、招生学院(盖学院公章):法学院基本内容:1.环境法的基本问题。具体包括:环境危机与环境保护、环境法的历史发展、环境法的概念及其特征、环境法的体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学的基本问题等。2.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具体包括:环境法的基本理念、环境法的指导思想――生态主义、环境法律观念――生态本位、环境法的价值取向――当代人与后代人、人与自然等。3.环境法的理论体系。具体包括环境侵害与环境法理论的发展、宪法理论的拓展、环境法理论的完善、行政法理论的改造、民法理论的补充、刑法理论的深化、诉讼法理论的更新、科技法理论的调整等。4.环境法的跨学科理论。如生态文明、环境法治和环境伦理等。参考书目(须与专业目录一致)(包括作者、书目、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1.蔡守秋主编:《环境资源法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 年版;2.陈泉生主编:《环境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8 年版。说明:1、考试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有些课程还应有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字数一般在 300 字左右。2、难易程度:根据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和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要求,一般应使大学本科毕业生中优秀学生在规定的三个小时内答完全部考题,略有一些时间进行检查和思考。排序从易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