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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工业大学627民法学考研大纲
627《民法学》考试大纲一、考试的基本要求要求学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掌握民事主体、客体、内容等知识,掌握民事行为、代理制度和诉讼时效知识。要求学生全面、系统掌握各民事权利,包括权利概念、特征、权利内容、侵权责任等。在全面掌握民法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面对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法律纠纷,能较好的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二、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闭卷考试,总分 15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三、参考书目(仅供参考)《民法》(第三版),郭明瑞、房绍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 年版。四、试题类型:主要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并根据每年的考试要求做相应调整。五、考试内容及要求第一部分 民法总论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性质和基本原则、;掌握民事主体的概念、种类、特征、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掌握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种类、特征;掌握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内容、行使和保护;掌握民事行为概念、特征、形式、成立与生效、有效条件、无效和可撤销(可变更)行为、效力待定行为;掌握代理概念、特征、种类、终止、无权代理;掌握诉讼时效概念、分类、起算规则熟悉:民法的渊源和效力、民法的适用和解释;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民法的沿革、民法的任务。第二部分 人身权掌握: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内容、转让例外、侵权责任、赔偿依据。熟悉:人身权的法律意义。第三部分 物权掌握:物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内容、取得、效力、保护、变动。熟悉:与债权的区别。第四部分 债法总论掌握:债的分类、债的特征、债的效力、债的担保、债的消灭、债的转移熟悉: 债法的发展、债法在民法中的作用第五部分 债法分论掌握:不当得利之债概念、构成、责任;无因管理之债概念、构成、责任;侵权之债概念、构成、责任;合同概念、特征、成立、效力、履行、变更和终止、转让、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侵权与违约责任竞合。熟悉: 合同法的原则、合同分类、合同法渊源第六部分 继承法掌握:法定继承原则、继承人、继承顺序、遗产范围、遗嘱继承与遗赠、遗嘱的形式、遗产的处理熟悉: 继承法的发展第七部分 侵权责任掌握:侵权责任概念、特征、分类、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熟悉: 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相关法律、赔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