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笔试西方法律思想史.doc考研大纲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西方法律思想史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西方古代法律思想 占总分的 20% 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占总分的 40% 19 世纪的法学流派 占总分的 40%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4 小题,占总分的 20% 简答题: 4 小题,占总分的 40% 分析论述题:2 小题,占总分的 40%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西方法律思想史 考试目标: 1、能够熟练掌握西方不同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和主张。 2、能够理解不同法律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问题意识及分析方法。 3、能够批判性的认知和分析各种法学思想和主张的局限性。 考试内容: 第一编 西方古代法律思想 古希腊法律思想的特点,柏拉图的法律思想,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西塞 罗的法律思想,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圣经》中的法律思想,奥古斯丁的法 律思想,阿奎那的法律思想,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编 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和布丹的主权论;古典自然法学的思想观点概述,其主 要代表人物(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的代表作,对古典自 然法学的历史评价。 第三编 19 世纪的法学流派 1、基本概念:哲理法学;分析法学;历史法学;实用主义法学和目的法学; 2、19 世纪西方法学各流派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哲理法学派(含康德和黑 格尔的法律思想);分析法学派(含奥斯丁的法律思想);历史法学派(含萨维尼 和梅因的法律思想);实用主义法学和目的法学(含霍姆斯和耶林的法律思想); 第四编 现代西方法律思想(暂不列入考试内容) 1、基本概念:新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法学;综合法学;经 济分析法学;新自由主义法学;“左派”法学; 2、现代西方法学各流派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的学 说,凯尔森和哈特的学说,韦伯和庞德的学说,伯尔曼的法律思想,波斯纳的学 说,哈耶克的学说,昂格尔的学说 三、主要参考书 徐爱国、李桂林、郭义贵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年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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