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本科教学大纲
安徽师范大学 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程 先修课程: 总学时:51 学分:3 理论学时:48 讨论学时:3(无课程实验) 开课学院:政法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适用专业:全校本科各专业 大纲执笔人: 大纲编写组 大纲编写时间:2007 年 9 月 教研室主任审核: 路丙辉 教学院长审定: 胡安全 一、 说明 1、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是一门融思想性、 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与实践性于一体的公共必修课。它是以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 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帮 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 道德、法律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理论教学与讨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 到的实际问题。 三、本课程的重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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