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7日校党政联席会通过)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稳定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
1.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研究生的教务管理工作。
2.培养单位由研究生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负责,根据研究生处的安排开展本单位的教务管理工作。
二、课程教学安排
1.新生入学报到第一周内,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根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录取名单录入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公布并下发新生课表。通知新生第一外国语(非外语类)和第二外国语(外语类)的入学统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及要求。新生第一外国语(非外语类)或第二外国语(外语类)如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免修、免考条件,可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免修免考课程申请表》,经培养单位研究生教研室审核,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批。
2.免修申请未获批准前,研究生必须参加拟免修课程的学习。如擅自不参加,按旷课处理。通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得免修。
3.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统一安排全校研究生公共课和通开课课表。各培养单位于每学期末最后两周内,制订出本单位下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课表并安排期末考试。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将相关信息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并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备案。
4.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学生或有关部门。
5.新生入学第二周内,研究生教学秘书将未报到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新生开学第一个月内,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集研究生培养计划及教学计划各两份,一份由培养单位留存归档,一份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
6.全校性的通开课和公共课由任课教师或相关教研室统一命题,全校性通开课考题由研究生处负责印刷,全校性公共课考题由相关教研室负责印刷。专业课课程考试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出题,研究生主管领导签字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印刷。
7.研究生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可凭医院证明申请缓考。缓考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因事一般不能申请缓考。研究生申请专业考试缓考的,由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安排考试。
8.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任课教师将上学期成绩单(附有教师签名)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研室。任何人无权提前将成绩告诉学生或更改成绩单。若属判卷有误,任课教师须提交相关证明,成绩单改动,必须有该课程任课教师的签名。
9.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将上学期研究生成绩统一记入成绩册,并网上公布,以便研究生及时了解考试成绩。各培养单位应长期保存有教师签名的原始成绩单。
10.开学第二周内,研究生教学秘书将上学期研究生考试不及格和缓考学生名单及考试安排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备案。
11.课程考试或期末论文有作弊或抄袭行为的研究生,该门考试成绩无效,成绩记零分,需重修重考。
12.进行研究生补考、重考和缓考成绩登记时,应注明“补考”、 “重考”或“缓考”字样。
13.研究生教学秘书须及时通知研究生申报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数并指导填报。
三、选课安排
1.研究生应按培养方案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选课。导师应根据研究生业务水平和专业需要提出选课建议。
2.新生和进修生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选课手续。其他研究生于每学期期末两周内办理下一学期选课手续。
3.研究生应尽可能在本培养单位选课。如确需跨系、跨校选读,须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跨系、跨校选课申请表》,经导师建议、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跨校选课手续。课程结束后,凭开课培养单位出具的选课考试成绩证明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承认其成绩和学分。未经批准,擅自跨院系、跨校选课者,一律不承认所修学分。
4.任课教师有权拒绝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旁听。
5.开学两周为选修课试听和确认阶段。课程一经选定,不允许退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选,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课论处。
6.研究生因正当理由须加(退)选课程,经导师证明,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审批。属该培养单位开设的课程,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直接通知任课教师;属全校性选修课,由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通知任课教师。退选和加选手续须在每学期第三周周末之前完成。
7.学校公派出国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研究生,在国外大学所修课程须是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经导师签字认可,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交研究生教研室备案。凭国外大学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可承认课程成绩和学分。
8.同等学力考取研究生者,选修与专业相关的本科生课程,须由导师和教研室统一安排。
四、中期考核
1.培养单位应按期对已完成课程阶段学习的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2.培养单位组成专家小组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教学秘书组织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附研究生在校期间成绩单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备案。
3.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填报《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表一、表二),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备案。
4.中期考核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或《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五、开题报告
1.培养单位应按期组织已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培养单位组成开题报告审核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意义、研究方法、资料掌握、进度安排等进行审查。
3.开题报告通过后,由审核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于开题报告结束后两周内,将《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送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备案。
4.开题报告要求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
六、学位论文撰写、评阅与答辩
1.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校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2.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定期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进度。研究生教学秘书应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指导研究生按照学校统一格式和要求撰写及打印学位论文。
3.研究生教学秘书组织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材料。培养单位须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安排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校学位办公室。
4.研究生要求延期答辩,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
5.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的规定》。
七、其他规定
1.本规定解释权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处。
2.本规定自2008年7月7日起实施。
它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过的真题试卷,属已解密信息,对于报考相关专业考生来说,统考专业课(业务课)科目考研真题对于专业课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通过研究真题除了能了解到什么知识点最重要,考哪些题型之外还能给我们反映出老师出题的难度如何,考试考点及重点范围有哪些,每个知识点的历年出题频率,每个章节的分值比重,各个章节的出题比重,每年都要反复考的知识点等等。考试真题的重要性是任何的习题资料都高,比起网上流行的所谓“复习题笔记讲义”(少数除外,大部分都是以同一资料冠以不同学校名称冒充的资料),真题真实性高、渠道权威、试题原版扫描保证清晰。在考博信息网的考试资料体系中,也是把专业课真题作为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资料提供给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