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人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 申请人所学语种为英语,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3月15日-5月31日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
2. 报名地点:基础实验楼321室
3. 报名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由申请人填写的《北京服装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16K一份、A4一份),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由申请人填写的《北京服装学院同等学力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一份,要求申请人在我校确定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其学位论文阶段的工作,并由该导师签字;
(3)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用毕退回,复印件留存;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用毕退回,附复印件1份留存。
4. 录取: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者,将正式取得我校2010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入学通知书将于7月初寄出。
5. 咨询电话:010-64288168 联系人:王老师
三、相关费用
1. 学费
法学、文学类学费共3万元,分三次交纳,第一、二学年(9月初)各交纳一万元,第三次可于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
工学类学费共2万元,分两次交纳,第一、二学年(9月初)各交纳一万元。
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可免除50%的学费。
2. 其他费用:申请人在学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食宿费、书本费、论文装订费及答辩费用等)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接受专业目录(见附件)
五、学习年限及要求
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
1. 课程学习阶段(1-4年)
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同堂听课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取得资格后,须在第一学年内通过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考核,考核严格按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生考核标准进行。
申请人还需在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限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和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办理。
2. 学位论文阶段(1-2年)
申请人在完成全部课程考核(修满学分)后的一年内开题,1-2年内完成硕士水平的论文,并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答辩申请。
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详见《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
通过答辩并经北京服装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北京服装学院硕士学位,不涉及学历。
六、其他
1. 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北京服装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
2. 外地学员如在我校申请学位,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不予接收。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3. 申请人报到交费后,由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的,其所交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4. 申请人所填报的材料及提供审查的各种证件、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5. 本简章由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
2010年3月12日
它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过的真题试卷,属已解密信息,对于报考相关专业考生来说,统考专业课(业务课)科目考研真题对于专业课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通过研究真题除了能了解到什么知识点最重要,考哪些题型之外还能给我们反映出老师出题的难度如何,考试考点及重点范围有哪些,每个知识点的历年出题频率,每个章节的分值比重,各个章节的出题比重,每年都要反复考的知识点等等。考试真题的重要性是任何的习题资料都高,比起网上流行的所谓“复习题笔记讲义”(少数除外,大部分都是以同一资料冠以不同学校名称冒充的资料),真题真实性高、渠道权威、试题原版扫描保证清晰。在考博信息网的考试资料体系中,也是把专业课真题作为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资料提供给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