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828
科目名称:音乐学科教学论
适用专业:学科教学(音乐)
制订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修订日期:2019年9月
《音乐学科教学论》考试大纲
I考试目标及要求
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音乐学科教学论》考试范围包括“音乐学科专业知识”和“音乐学科教学论” 两部分内容。
考试目标:
1.音乐学科专业知识。掌握中小学音乐课程相关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重点测试考生能够运用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分析和解决音乐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2.音乐学科教学论。理解和领会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音乐教学方法、音乐教学设计理论。重点测试考生运用相关原理解决基础音乐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力。
考试要求:
1.要求考生掌握“音乐学科专业知识”章节中的概念、定理的含义,能运用音乐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解决音乐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2.要求考生掌握“音乐学科教学论”章节中的概念、定理的含义。对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有全面的了解,熟悉基础教育阶段的常用教学方法、当代国外主要音乐教育体系中的教学方法,掌握教学设计的流程,并能够根据中小学音乐课程的具体内容,设计出符合要求的课堂教学设计。
Ⅱ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 音乐学科专业知识
第一章 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一、 考核知识点
1.熟练掌握五线谱和简谱记谱法知识
2.掌握音程、和弦概念、构成和识别和弦
3.掌握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调式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节奏、节拍、节奏型
(2)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3)和弦、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和弦、转位和弦
(4)大调式、小调式、中国民族五声调式
2.领会、应用:
(1)结合音乐作品分析节奏、节拍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2)能够对五线谱歌曲和简谱歌曲进行简、线互译。
(3)结合音乐作品识别大调式、小调式和民族五声调式。
第二章 旋律与儿童歌曲知识
一、考核知识点
1.了解旋律知识、乐曲的基本形式
2.了解儿童歌曲基本特点和常见体裁结构
3.了解歌曲伴奏常识、能够为儿童歌曲编配简易钢琴伴奏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旋律
(2)乐段
(3)一段体
(4)两段体
(5)三段体
2.领会、应用:
(1)结合音乐作品分析旋律在音乐中的作用。
(2)结合儿童歌曲分析识别旋律的体裁和结构。
(3)运用适当的和弦为中小学音乐教材歌曲编配钢琴伴奏。
第二部分 音乐学科教学论
第三章 基础教育阶段音乐教学
一、考核知识点
1.理解《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性质、基本理念。
2.了解《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总目标、学段目标。
3.了解《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具体内容、实施建议。
二、 考核要求
1.识记:
(1)音乐课程标准性质(审美性、人文性、实践性)
(2)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多样性;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
(4)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分为3个学段(小学低年级1-2年级;小学中、高年级3-6年级;初中各年级7-9年级)
(5)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内容的四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6)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中的评价方式与方法(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2.领会、应用:
(1)结合实例领会音乐课程基本理念和在教学中的意义与作用。
(2)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分为3个学段,明确各学段主要目标。
(3)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内容的四个领域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4)结合实例领会音乐教学目标的表述要涵盖三个维度。
(5)结合实例领会和分析中小学音乐课程的评价方式与方法。
第四章 音乐教学方法
一、考核知识点
1.了解音乐教学方法与教学质量的关系。
2.了解世界三大音乐教育体系和其教学法要点。
3.掌握传统音乐教学方法、基础音乐课程常用的教学法。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传统音乐教学法(讲授法;演示法;练习法;谈话法;讨论法;欣赏法;发现法;情境法;提问法)
(2)现阶段音乐教学方法(体验性音乐教学法;实践性音乐教学法;探究性音乐教学法)
(3)世界三大音乐教育体系(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
(4)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的主要教学方法(体态律动教学法;游戏教学法;即兴音乐活动)
(5)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的主要教学方法(首调唱名法;柯尔文手势法;节奏时值读法;字母记谱法)
(6)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主要教学方法(节奏朗读法;律动教学法;声势教学法;器乐教学法;创作教学法)
2.领会、应用:
(1)结合实例分析音乐教学方法的优劣与教学质量的关系。
(2)采用恰当教学法设计一节音乐课(欣赏、演唱、演奏、识读乐谱)
(3)结合实例领会三大音乐教育体系,能运用其教学方法进行实践教学。
第五章 音乐教学设计理论与实践
一、考核知识点
1.了解音乐教学设计的理论依据、教学设计原则
2.掌握音乐课教学设计的流程、课堂教学类型、教学步骤
3.能够自行设计简单符合要求的音乐课堂教学设计
二、考核要求
1.识记:
(1)学习过程的基本阶段(感知阶段;理解阶段;巩固阶段;运用阶段)
(2)教学设计原则(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学媒体优化组合;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学习心理;教学方法具有先进性原则)
(3)音乐课堂教学类型(单一课;综合课)
(4)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步骤(组织教学;复习检查;讲授新课;巩固练习;课堂小结;布置作业)
2.领会、应用:
(1)结合实例对音乐教学目标设计、音乐教学内容设计、音乐教学过程设计进行分析和解释。
(2)依据《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中小学音乐课程内容,进行课堂教学设计。
Ⅲ试卷结构
1.名词解释题
2.简答题
3.论述题
4.案例设计、分析题
考试内容比例:音乐学科专业知识约占40%,音乐学科教学论约占60%。
Ⅳ参考书目
1.《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
2.《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
3.《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通用教程》秦润明,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