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能够系统掌握民商法基本理论,能独立从事民商法教学、科学研究和从事民事商事法律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开拓进取,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3.在身体方面要求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民商法学。
三、培养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学制一般为3年。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但不得少于两年;个别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公共学位课
(1)政治理论课90课时,3学分
(2)外国语(含专业外语)240课时,4学分
2.专业学位课
(1)法理学研究60课时,3学分
(2)西方法律思想史60课时,3学分
(3)民法理论与实践研究60课时,3学分
(4)国际法专题研究60课时,3学分
3.研究方向课
(1)比较民商法专题研究60课时,3学分
(2)财产权专题研究60课时,3学分
(二)非学位课程
1.选修课
(1)法制与法制国家研究60课时,3学分
(2)法社会论与价值论研究60课时,3学分
2.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2学分
教学实践(面向大学生、专科学生,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协助指导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实验等,或在教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科研实践(参与具体的科研项目、实验设计等)、社会实践调查等。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两周。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1学分。
(3)学术活动,1学分
在校期间认真参加不少于8次的校内外学术活动,写出学术活动的摘要、笔记或体会,经考评可获得1学分。
五、课程学习和考核
1.学分基本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35学分的课程,包括必修环节。
2.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选修课原则上也要求考试。考试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实习、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等教学环节要求考查方式进行。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平定,由导师及有关的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
3.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主管领导批准),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六、中期考核和科研成果要求
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进行。在学期间的论文要求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
七、培养方式
1.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硕士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选定论文题目,论文开题报告应当经导师与指导组审阅定,论文选题应是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在选题、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拟定初稿和修改论文各个环节中,由导师给予具体指导,论文要求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论文水平。
它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过的真题试卷,属已解密信息,对于报考相关专业考生来说,统考专业课(业务课)科目考研真题对于专业课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通过研究真题除了能了解到什么知识点最重要,考哪些题型之外还能给我们反映出老师出题的难度如何,考试考点及重点范围有哪些,每个知识点的历年出题频率,每个章节的分值比重,各个章节的出题比重,每年都要反复考的知识点等等。考试真题的重要性是任何的习题资料都高,比起网上流行的所谓“复习题笔记讲义”(少数除外,大部分都是以同一资料冠以不同学校名称冒充的资料),真题真实性高、渠道权威、试题原版扫描保证清晰。在考博信息网的考试资料体系中,也是把专业课真题作为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资料提供给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