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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大纲 《经济法》 《经济法》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经济法基本原理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经济法实施机制等主要经济法律制度。考试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学生对上述法律的基本规定、理论、方法的把握程度;②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和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 ●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法的体系 二、经济法的本质、理念、价值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三、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的概念、特征和体系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调控监管主体法律制度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社会中间层主体法律制度 四、市场监管法的一般原理 ●市场监管法的概念、地位和体系 ●市场监管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市场监管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五、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地位和体系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六、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 ●反垄断法的实施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 九、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民事责任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十、税法 ●税法的构成要素 ●增值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消费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十一、经济法实施机制 ●经济法程序 ●经济法遵守 ●经济法执法 ●经济法司法
2021年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大纲
《经济法》
《经济法》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经济法基本原理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经济法实施机制等主要经济法律制度。考试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学生对上述法律的基本规定、理论、方法的把握程度;②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和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
●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法的体系
二、经济法的本质、理念、价值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三、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的概念、特征和体系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调控监管主体法律制度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社会中间层主体法律制度
四、市场监管法的一般原理
●市场监管法的概念、地位和体系
●市场监管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市场监管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五、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地位和体系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六、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规制
●反垄断法的实施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经营者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
九、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民事责任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十、税法
●税法的构成要素
●增值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消费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十一、经济法实施机制
●经济法程序
●经济法遵守
●经济法执法
●经济法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