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 3071
科目名称:光学综合
满分:100分
一、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了解光学学科发展过程与发展趋势,掌握光学及主要相关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具备综合运用相应知识分析和解决光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生应独立完成考试内容,在回答试卷问题时,要求概念准确,逻辑清楚,必要的解题步骤不能省略,光路及机理过程图应清晰正确描绘。
二、考试内容
1、光学原理
掌握几何光学的基本定律、惠更斯原理、费马原理、成像等;了解理想光具组理论、光度学等基本概念。掌握波动、平面波和球面波、波的叠加和干涉、相干条件、光场的时空相干性、等厚干涉、等倾干涉、多光束干涉、光的衍射等波动光学基础知识;了解干涉装置、光学仪器的像分辨本领等。
2、光电子学基础
理解半导体中的光发射与光探测原理;掌握光电效应和光的量子性、光的自发发射、受激发射与受激吸收原理、激光器的基本原理等,了解气体、固体、半导体激光器的工作原理等。
3、光谱学基础
了解光谱仪的基本构造与原理,掌握吸收光谱、发射光谱、激发光谱、能级寿命的测量方法。理解光谱项、能级、跃迁、激子复合、声子辅助、能量传递等基本概念。了解(半导体)复合发光、(掺杂)分立发光、半导体、量子点、上转换与下转换等发光过程的特点,了解基质掺杂、等离子体共振、纳米分级结构、光子带隙等调控发光的方法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