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作曲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器乐(钢琴)曲考试内容
1)旋律音高的写作
2)节奏、节拍的构思
3)对位化的声部思维
4)和声的运用
5)音乐织体形态的运用
6)曲式结构的构思
7)钢琴小品的写作
8)艺术歌曲的写作
9)合唱曲的写作
10)重奏曲的写作
(二)考试要点
根据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钢琴或器乐小品。要求:规模为奏鸣曲第一乐章规模;曲式可以是复三部曲式、回旋曲式或奏鸣曲式等大型曲式类型;织体应用得当;音响布局富有逻辑性;紧密结合所给材料的风格;应突出钢琴或器乐的音色特点;全曲具有完整的统一性。
三、参考书目
[1]赵晓生.传统作曲技法[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姚恒璐.作曲的基础训练[M].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
[3][奥]阿诺德.勋伯格著、吴佩华译:作曲基本原理,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