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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考研大纲
435保险专业基础一、考试目标《保险专业基础》是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根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了解考生对于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制定。二、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考试满分为150分,由经济学、金融学基础和保险学原理构成,其中经济学占40%、金融学基础占20%、保险学原理占40%。三、考试内容第一部分经济学的考试范围(占总分40%)(一)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1.需求与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量的变化与需求的变化;2.供给与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化与供给的变化;3.弹性的定义,点弹性,弧弹性,弹性的几何表示;4.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5.市场均衡的形成与调整,市场机制的作用;6.需求价格弹性与收益。(二)消费者行为理论1.效用的含义,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效用的基本假定;2.总效用与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3.无差异曲线、预算线与消费者均衡;4.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三)生产理论1.生产函数,短期与长期,边际报酬递减法则;2.总产品、平均产品与边际产品,生产的三阶段论;3.等产量线、等成本线与生产者均衡,生产的经济区;4.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CES生产函数。(四)成本理论1.会计成本与经济成本,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2.短期成本函数与短期成本曲线族;3.长期成本函数与长期成本曲线,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规模报酬的测度与变化规律;4.长期成本曲线与短期成本曲线的关系,成本曲线与生产函数的关系。(五)宏观经济学基础1.国民收入核算;2.GDP的概念与核算范围;3.GDP的三种计算方法;4.GDP与GNP的关系。第二部分金融学基础考试范围(占总分20%)(一)货币与货币制度1.货币的起源与货币形态变迁;2.货币的本质及形式;3.货币的职能;4.货币制度构成要素;5.货币制度类型。(二)信用1.信用的主要形式及其含义、特点和作用;;2.信用工具的种类及特点;3.信用对经济的影响;4.利息率的定义及种类;5.决定和影响利息率变化的因素;6.利率的作用。(三)金融市场1.金融市场的概念、基本要素及分类;2.金融市场的功能;3.各类货币市场上的交易活动;4.金融工具的种类及作用;5.资本市场上各类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四)金融机构1.金融机构的概念、种类;2.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3.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和功能。(五)货币政策1.货币政策的含义;2.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3.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4.货币政策工具;5.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第三部分保险学原理考试范围(占总分40%)(一)风险与保险1.风险及其特征与类型;2.风险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处理的方法和可保风险的构成;3.保险的基本概念及其主要分类,商业保险与类似行为的联系和区别;4.保险基金;5.保险的职能与作用;6.保险的形成与发展。(二)保险的基本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2.可保利益原则,各类保险的可保利益;3.损失赔偿原则,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的限度,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和行使的条件,委付的成立条件;4.近因原则;5.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解决实务问题。(三)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点;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3.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4.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有效性;5.保险合同的履行;6.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争议处理;7.保险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四)保险经营1.保险经营的特点与原则;2.保险费率的构成与厘定、保险费的计算与保险金额的确定;3.保险展业与承保;4.保险赔偿与给付;5.保险准备金与偿付能力;6.保险经营涉及的财务指标及其测算。(五)保险市场1.保险市场的构成,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2.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3.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4.保险市场的管理,政府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内容;5.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