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2000(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 2000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 3 分,共 15 分) 1.犯罪构成 [解答] 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的犯罪性 质和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它由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 四个要件构成。 2.溯及力 [解答] 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一个制定的刑事法律是否适用于 它生效前的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如果新制定的刑事法律不能适用于它生效前的 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那么刑事法律就没有溯及力,反之则该刑事法律就有溯及 力。 3.刑事责任 [解答] 指犯罪分子应当承担的国家(通过法院)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根据其符合法定 犯罪构成的行为对其提出的相应的谴责、限制和剥夺等刑事法律后果的地位或状态。它是犯 罪分子应当承担的国家提出的刑事法律后果的地位或状态;是国家通过法院对犯罪分子提出 并要求他承担的谴责、限制和剥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犯罪分子实施的符合法定犯罪构成 的行为提出的而且是一种严格的个人责任,具有专属性。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解答] 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 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 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表 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5.分裂国家罪 [解答] 指组织、策划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窃据党政军大权 的人物和反动的民族主义分子,或者是有较高社会地位,有特殊影响的人,但也不排除其他 人成为本罪的主体;客体是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人实施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评述] 名词解释是一种常见题型,一般分值较低。刑法专业的名词解释一般测试刑法 总论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及分则中的具体罪名,一般只需简明准确地作出解释即可,无需多力 n 说明。就分则而言,名词解释多出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受贿罪、 渎职罪各章,而危 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则一般很少涉及。就各章所考查的具体罪名而言,修 订后刑法的新增罪名以及罪名内容较简洁,内含“分值点”较多的往往是重点,而一些较冷 僻、内容繁杂的罪名则很少出现在试卷中。另外;考生对当年的时政形势也需适当地了解, 一些与时政相关联的罪名很容易成为考察对象。如 2000 年中国政法大学专业课试题名词解 释中出现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简答题中的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 施罪,都与当年发生的重大时政内容紧密相联。希望考生能够加以重视。 [解答参考资料] 何秉松主编{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二、案例分析。(共 15 分)案例(一)(10 分)1985 年 8 月,被告人姚某某与外省某乡村民王某某相识,又通过王某某 结识了孙某某,三人经协商,达成了去村东买羊皮的协议。同年 10 月 30 日,孙王集资 5000 元,由孙与被告人姚某某到某地购买羊皮。被告人姚某某见孙身带巨款,遂生抢劫之念。他
上一篇文章: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综合部分2000(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下一篇文章: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复试)2003(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