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综合部分2000(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国际法学综合部分 2000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 24 分) 1.GSP [解答] 普遍优惠待遇,简称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 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制度,是发展中国 家集体斗争的成果,普惠制是促成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贸易合作的有效手段,其 目的是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从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 长。 2.D/A 方式 [解答]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和国际贸易支付的实践,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 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统一规则》规定委托人(卖方)在托收指示书中应载明 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否则银行按付款交单处理。承兑交单系指付款人(买方)承兑汇票 后即可获得装运单据,于汇票到期付款。因为只有远期汇票才需办理承兑手续,所以承兑交 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3.保兑信用证 [解答] 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没有经过保兑的信用证叫 做不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必然同时又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但不可撤销信用证未必是保 兑的信用证。可撤销的信用证必然同时又是不保兑信用证,反之亦然。保兑行的义务和权利: 根据《统一惯例》第 9 条 b 的规定,保兑行承担与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一样的义务,即负 责付款、承兑和议付或保证付款、承兑和议付。当然,保兑行在履行上述义务后,有权从开 证行获得补偿和收取佣金;未经保兑行同意,信用证不得撤销或修改。 4.国际贸易术语 [解答] 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的术语。在国 际贸易中,这些术语可以明确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货物风险的划分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 各种费用的负担和责任范围。国际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习惯,不具有 法律的约束力,仅供商人选择适用。依本质而言,贸易术语是国际货物买卖中常用的标准合 同。 5.限制性商业惯例 [解答] 基本含义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阻止、限制或妨碍其他企业和个人参与市场竞争的 行为。这些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垄断;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 1980 年《多边协议的 管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公平原则和规则》指企业的下述行为:通用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力量 的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当地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 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通过企业之间的正式或非正式、书面或 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造成同样的影响。 6.清洁提单 [解答] 指单据上无明显的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根据《跟 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者外,银行拒绝接受不清洁提单。 此外,不清洁提单也难于作为物权凭证自由转让。 [评述] 本名词解释涉猎领域还不算广泛,主要还是集中在国际贸易法、国际技术转让 法、海商法等几方面,对于这些名词的解释,基本是未超出所给定的指定教材的范围,答题 时也无须做过多的展开。 [解答参考资料] 王传丽主编《国际贸易法》,法律出版社;余劲松等主编《国际经济 法》,北京大学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吴焕宁主编《海商法》,法律出版社。 二、简答题。(共 26 分)
上一篇文章: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综合部分1993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下一篇文章: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2003(复)(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