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业大学法学综合参考答案2008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浙江林学院 2008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 (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简述题(每小题 8 分,共 56 分) 1.简述法律规则的特点 答: 在法律诸要素中,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 (1)微观的指导性,即在规则所覆盖的相对有限的事实范围内,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 (2 分) (2)可操作性较强,只要一个具体案件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人员可直接适 用该规则,一般公民也可较容易地依据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3 分) (3)确定性程度较高,与原则相比,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要高得多,这个确定性包 括它的内容相对明确与恒定,它的效力也较为清楚明确。(3 分) 2.双务合同履行的不安抗辩权分析 答: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当 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 分)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1 分) (三)丧失商业信誉;(1 分)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1 分) 3.简述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及特定义务的来源 答: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条件是指: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2 分)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1 分) (3)行为人的不作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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