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业大学2010年环境法原理试题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浙江林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试题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环境法原理 注意:答案请写在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或草稿纸上的无效! 一、名词解释(五选四,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1、环境法: 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 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 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 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这一公约于1992年6月在巴西 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目前共 有191个缔约方。《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 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 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 用。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3、“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 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资源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 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制度。 4、污染者付费原则: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承担对环境造成的损 失及治理环境的费用,或对其污染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该原则是中国污染防治政策的 核心,它确立了污染者承担治理污染责任并缴纳排污费用的制度。 5、环境权: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 的基本权利。 或者: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而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 义务,即: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二、简答题(五选四,每小题 10 分,共 40 分) 提示:本题为选作题,请选择相应的题目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题号;如果全部题目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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