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996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浙江大学 1996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 30 分) 1.行政程序 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3.行政滥用职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5.〖美〗行政听证制度 6.〖日〗行政指导行为 二、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30 分) 1.组织相对人是否必须是法人?为什么? 2.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签订的行政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3.在什么条件下,行政主体可以自己执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论述题(每题 20 分,共 40 分) 1.试述英国的越权无效原则 2.如何创设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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