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1995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 1995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学科专业:诉讼法 一、 概念比较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 1.免予起诉 不起诉 提起公诉 2.判决 裁定 决定 二、判断分析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1. 反革命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2.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并非都不能作证人。 3. 按照死刑复核程序回重审的判决、都是终审判决。 4. 我国刑事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 三、简答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1.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职权? 2. 证人与鉴定人有何区别? 3. 运用间接证据的规则有哪些? 4.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有何异同? 四、论述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1. 试述强制措施的性质和意义。 2. 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地位和任务。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1.某县人民法院在审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立、刘军共同贪污一案量, 认不刘军虽系从犯,但罪行不轻,检察院将其免予起诉显然是错误的,要求检察院 补充起诉。在检察院坚持不改变原决定的情况下,该县法院遂决定逮捕了刘军,并 准备开庭审判,因此,引发一场争论: 有人认为:县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检察院才有提起 公诉的权力,对于没有提起公诉的人,法院不能决定逮捕并交付审判。 有人认为:县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既要以 事实不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如果不纠正检察院的错误 决定,怎样体现以事实不根据、以法律不准绳和互相制约呢? 问:你同意哪一捉观点?用何理由反驳另一种观点? 2.刘艳与张富华离婚后,9 岁的儿子张军随父张富华生活,张军 17 岁时犯致人重伤 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赔偿损失 4000 元。刘艳和张富华作为附带民事 诉讼的被告人参加了诉讼。对此判决,张军坚决不上诉。刘艳对经济赔偿数额没有 意见,但认为 14 年徒刑太重,准备为儿子上诉。担她又不明白:第一,自己是否有 权上诉?第二,上诉后,法院会不会加重刑罚。为此,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问:如果你是接待刘艳的律师,如何回答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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