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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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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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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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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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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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复试工作会议(所有考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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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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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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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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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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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会议,学习各专业复试办法。会后布置面试考场、检查场地器材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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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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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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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一组: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社会科学系)
二组:运动人体科学(基础理论系)
三组:田径(体育系)
四组:篮球(运动系)
五组: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运动系)
六组: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体育艺术系)
七组:跆拳道、武术套路、散打、太极拳、摔跤
(民族传统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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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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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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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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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二组:笔试专业
三至七组:专项技术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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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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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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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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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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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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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体(空腹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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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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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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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专业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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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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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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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结束,考生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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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2012年我院招生规模为107名,[学术型]体育学研究生37名,[专业型]体育硕士研究生70名。分专业计划如下:
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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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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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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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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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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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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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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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人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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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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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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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人体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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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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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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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训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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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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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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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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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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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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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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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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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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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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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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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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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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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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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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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1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划定的体育学一类复试分数线,即英语34分、政治34分、体育综合102分、总分265分。
(三)复试组织管理
本次复试全过程接受督查领导小组的监督
1、成立复试考评组
复试考评组一般按专业组建,考评员名单由各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报研究生部审核后通知各系部。每个复试考评组成员一般不超过3名,由公正严明、责任心强、业务精良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由各系部主任担任,复试考评组设秘书1人。
各专业复试考评组负责按照研究生部的要求制定本专业的考生面试和专项技术测评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方面的复试具体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部审核后具体实施,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考评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各复试考评组要求召开会议,统一评分标准。英语笔试、专业课笔试、跨专业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命题,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实施。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启用前均属机密级材料,必须参照自命题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并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复试内容与组织实施
(1)我院复试总分为100分,英语占30%,专业口试30%,笔试、专项技术40%。口试内容为专业理论和综合素质。英语为笔试。
对同等学历和跨专业考生必须严格复试。除了规定的复试内容外,还需以笔试的形式加试1-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笔试、面试参考教材为全国体育学院统编教材。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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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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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专业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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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人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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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概论(笔试)
体育社会学(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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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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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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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学
体育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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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人体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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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生理学(笔试)
运动解剖学(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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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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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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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生物力学
运动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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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体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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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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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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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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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解剖学
运动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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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和技评考评均由3名考评员参加,每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一名纪检人员,评分表由纪检人员审核签字后成绩有效。
(3)面试采用必答题和采取现场抽题的方式进行。现场抽题由工作人员提前20分钟让考生把题抽好,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面试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能力倾向、综合素质,由考生根据必答题和所抽题目面对评委口述,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应掌握在10分钟以内。
(4)技评部分由考生到场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顺序,考评员根据考生技能水平给出分值。
(5)面试和技评采用A、B、C和D四个等级的评分方法进行。每一个等级内只排序不打分。
(6)专业笔试、英语笔试,跨专业及同等学历加试,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按考号入座,把准考证、身份证置于桌面的左上方,便于监考人员随时检查。
(四)对复试考生的要求
1、考生复试报到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往届毕业生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学生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
2、参加复试的考生分数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复试的要求,同时符合学院本年的具体复试条件。
3、考生在复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试守则,并按照考试要求提前到达考场,携带准考生、身份证原件参加复试。
(五)研究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复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和技评D级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拟录取分数=(初试分数÷5)×50%+复试总分×50%,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并发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工作要求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各系应根据学院规定,制定本系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时间、地点、方式、评委等内容。复试办法按规定时间报送研究生部,并向考生公布。
2、培训工作人员。复试考评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循学院制定的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为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考前对复试考评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培训,让所有考评组成员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分标准,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工作行为。
(七)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
(八)复试的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院复试督察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巡视纪检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九)实行复议制度
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通畅。受理投、申诉应规定反馈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系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受理举报部门:山东体育学院纪委
举报电子信箱DLY5728@163.com,
举报电话0531-89655031
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