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
为确保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切实保障考生的公平的求学机会,我校要求所有经复试合格,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签订承诺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是经我校复试合格,我校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自行下载打印《鲁东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承诺书》,并亲笔签名。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于4月2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字的《承诺书》发特快专递寄至(或直接送至)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鲁东大学研招办
邮编:264025 联系电话:0535-6681458
三、凡是未按时将《承诺书》寄到我校研招办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如有考生因故欲放弃我校拟录取,请及时电话通知我校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