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号文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文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复试、录取意见,请各有关学院认真执行。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规模
我校2011年有5个一级学科、43个二级学科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80名,有临床医学和工程硕士2个专业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24名。
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人数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往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就业情况、本年度报名考试情况、导师队伍、科研经费等统筹安排,报分管校长批准执行。复试录取过程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调剂复试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二、复试
1、复试原则
①复试工作应“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②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学术型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参加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原则上不超过本领域招生计划的200%,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为100%。
③复试应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包括听力、口语测试)、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健康状况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加强实践能力测试。
2、复试内容
① 体检: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均需要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② 外语听力测试:采用听力测试系统,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地点由各学院安排,时间由研究生处统一划分时间段(见复试通知),请各学院严格执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安排。
③ 专业综合考试分为三类:
A:专业综合(笔试),适用于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
B:专业综合(笔试)+实践能力测试,适用于既参加学术型硕士复试,也参加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时按专业综合笔试得分计算总成绩,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时按实践能力测试得分计算总成绩);
C:实践能力测试,适用于参加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
专业综合(笔试):笔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改复试科目,如需更改必须报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执行。笔试科目要出A、B试卷,并有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成绩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者不予录取。
实践能力测试:各学院根据专业领域特点决定测试内容及方法,满分为150分,成绩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者不予录取。
④ 面试:含外语口语等综合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满分为130分。测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绩计算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当场公布平均分数。面试及口语测试应有详细记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为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之合,满分为300分。
⑤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形式为闭卷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后各占50%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5+复试总成绩×0.5÷3,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分专业(领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调剂复试
①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②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招生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程序执行:我校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经审核)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③我校向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发调试卷函,同时考生向该单位表明调剂意愿,当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将考生试卷寄到我校时调剂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④为区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两种不同类别考生,调剂复试的考生本人应填写调剂申请表,填表时应选择A、仅参加学术型硕士复试;B、既参加学术型硕士复试,也参加专业学位复试;C、只参加专业学位复试。
5、破格复试
对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经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或领域),可破格复试。破格复试条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破格复试应由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处审核,经主管校长同意后报山东省考试院批准。
三、组织工作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波 孙春玲
成 员:刘明亮 王志 李光红 栗庆山 栾志强 孟宪斌 周智 郭培全 范 荣
举报电话:0531-82765423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相关工作人员到各学院检查复试工作情况。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检查、监督。
2、各有关学院应组成院长、分党委书记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可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参加复试未被录取提出质疑时,由学院负责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于4月2日前报研究生处。
4、201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4月7、8、9日三天内进行。4月7日考生报到;8日上午体检,8日下午外语听力考试,随后可安排专业课笔试及实践能力测试,8日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9日上午面试,9日下午公示复试结果。各学院具体的复试安排(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应于4月2日前报研究生处。
5、复试完毕后,各招生学院应于4月9日下午3点以前将“济南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表”(网上下载,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名)报研究生处,审核后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的考生。随后各学院安排师生双向选择及制定培养计划工作。
6、拟录取的考生4月9日下午5点前在中国招生网(http://yz.chsi.com.cn)完成: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操作。复试后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四、录取工作
1、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科、专业及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及复试后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专业领域)排序录取(推荐免试生、第一志愿考生依次优先录取;同批次复试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不同批次的复试合格考生按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经主管校长批准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及调档,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在复试结束后(4月9日下午)直接到研招办(行政办公楼609室:电话053182765949)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调档的目的是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3、6月份向合格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本细则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济南大学研究生处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