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的明确规定,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1]7号)的最新要求,本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时 间:2011年4月16、17日(周六、周日)
地 点:西安音乐学院
二、复试内容
1、音乐作品分析(100分)
2、英语听力、口语(40分)听力30分、口语10分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60分)
注:音乐学系考生须加试乐器演奏;非音乐专业考生须加试视唱练耳。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
视唱练耳(100分)、写作(100分)
三、各系复试小组要求和考察内容提要
(一)各系复试小组要求
1、各系复试小组成员由系主任和副教授以上5-7人组成,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60分)。
2、各复试小组须制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以及实施程序。
3、各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以形成面试意见的基本评价标准。
5、各系、室务必于4月6日前将参加复试的导师名单、时间、地点及复试细则报送研究生部。
6、复式结束后务必当场将考核成绩和现场记录密封后送交研究生部。
(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应包含以下各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要求考生携带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2)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调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各学科(专业)考察提要
音乐学系各研究方向
1、乐器演奏(曲目自备)。
2、选择研究方向的理由(为什么选择这个研究方向以及本人的研究意向),教师就此提问。
3、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
1、本人创作(作品或论文)的简介和评析。
2、有关研究方向问答。
3、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
表演、音乐教育各研究方向
1、学习音乐经历介绍。
2、对研究生学习的认识与设想。
3、研究方向问答及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
四、参加复试资格条件
1、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突出专业、学科平衡。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2011年4月11日携带《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部四号教学楼109室进行复试报名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六、录取方式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按国家计划名额自高向低分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