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将201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分为两次进行,4月24日-4月25日将对法学和文学门类的考生进行复试,现将本次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4月24日上午8:00考生到研究生部报到,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选择笔试科目。
1、应届本科生报到时,需携带物品如下: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非应届考生报到时,需携带物品如下: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无证件者不准参加复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同等学力考生需交纳毕业证书原件。
4、笔试科目可在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考生所报考的相应学科门类内的第四单元科目中选择(考生所选笔试科目不能与初试重复)。
二、面试 4月24日上午8:30考生到相应院系报到,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研究生部门前橱窗及研究生部网站通知。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包括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三、同等学力加试 4月24日下午16:00-18:00,地点在2-401教室。
四、体检 4月25日上午8:30-12:00,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要求空腹)。
五、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如下:
1.全体考生于4月25日14:00-16:30进行专业课考试和外语听力测试地点在2-307、2-308、2-401、2-402。
六.成绩计算 研究生复试成绩由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的三个部分构成,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 综合面试)
(满分800) (满分500)(满分300) (满分30) (满分120) (满分150)
※同等学力的笔试成绩为两门课程的平均分值
七.公示录取:4月25日下午18:00以后,考生可在研究生部网站以及研究生部门前橱窗内查询复试结果,并在现场进行拟录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