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学生证(应届考生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等相关材料。
二、交纳复试费。根据甘价费[2010] 1915号文件规定,每个考生应交纳复试报名费80元;同等学力考生需另交纳加试考试费用60元。
三、领取复试相关材料。考生出示交费收据后,领取复试通知书。
四、填写个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个人通讯地址是考生六月上旬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
五、调剂考生向第一志愿学校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需提前查询第一志愿研招办传真号码。
六、签订培养协议书。有定向或委培工作单位的考生签定向或委培培养协议书,录取时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公费考生录取前要调取考生人事档案;MBA考生签MBA在职自费培养协议书,录取前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其他考生签自费培养协议书,录取前要调取考生人事档案。
七、体检并交纳体检费。每位复试考生向体检医院(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交纳体检费45元。
注:复试成绩大约在4月16日公布,凡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应该做到:
(1)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应上网及时回复“接受”;
(2)考生回复后,我校将在4月16日向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学校传真发送“调阅试卷函”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调剂申请,考生应电话催促第一志愿学校及时将你的初试试卷4月23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录取;
(3)我校收到考生试卷后,我校将向考生本人人事档案部门传真发送“调档函”, “调档函”也可以交给本人拿去直接办理档案。
(4)录取名额以所有调剂考生研究生初试试卷和本人档案到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先后排序,满额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