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保险综合》科目大纲
一、考试性质
《保险综合》是2012年保险硕士(MI)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复试科目。《保险综合》考试要力求反映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专业基础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利于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金融保险业发展培养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学术修养,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专门知识,创新意识强,适应范围广,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二、考试要求
测试考生对于保险学原理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分析和解决某些保险实务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方式与分值
本科目满分100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全国统一考试。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
四、考试内容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风险
第二节风险管理概述
第三节风险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第二章保险概述
第一节保险的内涵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第三章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保险产生的基础
第二节世界保险业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中国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第四章保险的类别
第一节保险的一般分类
第二节财产保险
第三节 人身保险
第五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中止
第四节保险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第六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可保利益原则
第三节损失补偿原则
第四节近因原则
第七章保险经营及其过程
第一节保险经营概述
第二节保险展业与承保
第三节再保险
第四节保险理赔
第八章保险基金与保险投资
第一节保险基金的含义与特征
第二节保险基金的来源与运动
第三节保险基金的存在形式
第四节 保险投资
第九章保险市场
第一节保险市场概况
第二节保险供求及其影响因素
第三节保险市场均衡及其影响因素
第十章保险监管
第一节保险监管概述
第二节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保险监管的实施
第四节国际保险监管协调与合作
第十一章社会保险
第一节社会保险概述
第二节养老保险
第三节医疗保险
第四节失业保险
第五节工伤保险
第十二章保险法
第一节保险法总则
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保险经营规则
第四节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