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2博士研究生复试规定
发布日期:2012-03-07
中央财经大学2012博士研究生复试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加大复试力度,规范招生录取工作,逐步完善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学院在招生工作组下按学科或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复试的实施工作。复试工作小组不少于三人,各博士生导师应分别担任报考其考生所在的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应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需另安排具有专业知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复试秘书一名。复试时提倡现场录音。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实施方案。
2.负责实施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及其成绩评定;
3.负责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记录审核和签字确认;
4.对本小组复试过程和结果负责。
二、复试内容、要求、计分及其在总成绩中的权重
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采用初复试一体方式组织考试。所有考生初试后,直接参加复试考试。
复试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项。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3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加总确定。
1. 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
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考核,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掌握情况。成绩打分依据为考生回答问题是否准确、全面,知识掌握是否具有深度和广度,表达是否流畅。此项满分为80分。
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成绩评定依据为考生提供学术论文的质量、科研基础测试中考生所表现出的专业素质和逻辑思维能力、入学科研设想或计划、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及论文质量等。此项满分为50分。
考生提供论文(限第一或第二作者,与报考专业相关且最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一篇)在科研潜质测试中应得的最低分值如下表:
分类
|
发表论文的期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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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潜质测试最低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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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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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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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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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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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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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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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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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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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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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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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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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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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I以外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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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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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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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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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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